霍克蓄电池容量使用,HAWKER电池的容量怎么定义?
霍克蓄电池容量使用,HAWKER电池的容量怎么定义?
核对放电法
核对放电法即100%C的深度放电,它具有容量测试准确可靠的优点,因此,仍然是目前世界上检测电池性能的最可靠方法。核对放电法即全放电的容量试验,是检测电池容量最直接、最可靠的方法,无论是在线还是离线进行检测,都必须设置备用电源作为防范措施,以保证系统的安全。但放电的电流精度,电压精度,计时精度均有讲究。
2电导(内阻)测量法(只能用于一般维护)
它是目前主要的日常维护仪器。从测试技术分为交流法和直流法,使用中95%以上的电导(内阻)测量仪属于交流法。
交流法电导测量是向蓄电池两端加一个已知频率和振幅的交流电压信号,测量出与电压同相位的交流电流值,其交流电流分量与交流电压的比值即为电池的电导。电导是频率的函数,不同的测试频率下有不同的电导值,电池的容量越小,电池电阻越大,电导值越小。电导法能准确查出完全失效的电池,根据大量的实验分析及研究结果证明,电池的容量只有降低到50%时,内阻或者电导会有所变化,降低到40%以后,会有明显变化,所以,根据电池电导值或者内阻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确定电池的性能。采用电导法测试电池的内阻或电导是判定蓄电池好坏的一种有价值的参考思路,但是问题如下:
(1)但对于电池的好坏程度,还不能提供准确的数据依据。不足以准确地测算出电池的实际性能指标,尤其是容量指标。不能判断(SOC)容量50%以上的蓄电池的好坏[2]。不能到达国标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电源维护规程以及蓄电池维护效果要求,电池组荷电容量达不到80%便应整组淘汰。
(2)不同型号的仪表测量结果的差异性较大,由于各种交流法测量仪的测量频率(15HZ—1000Hz)、测量方法(相位差法、有效值法、调制解调法、比较法等等)和测量电流(1A---10A)相差较大,使得使用不同的测量仪对于同一块电池的测量结果相差较大,有时相差一倍[3]。造成用户选择仪表的困难,以及对于仪表测量结果的可信度的怀疑。
目前基于直流法的电导(内阻)测量仪检测水平也未能超出交流法测量仪。
电导测量技术虽然测试工作比较简单,但是,由于内阻与容量是非线性的,所以,测试结果不能很好地反映蓄电池的真实健康状况
蓄电池的容量单位是AH(安时)也就是电流与时间的乘积。100AH容量得电池,充满电后以100A的电流放电一小时就能把电量放完。50A电流就是2小时放完!20A就是5小时!当然这个是理论值,实际上是不可能以恒定电流一直放电的。因为电池内阻会随着电池容量的下降而增大,端电压会逐渐下降,放电电流减小,最后变成端电压=0(这时候就已经成为过度放电了)过放电对电池的危害是终生的,放完电的电池如果不及时充电的话,几个小时内附着在极板上的强酸就会把极板腐蚀掉最终导致电池报废。所以一般电路中都有蓄电池保护电路,一旦电池电压低于10.8V就会自动切断用电,以防止蓄电池因为过放电而损坏。(标称值12V的蓄电池内部六格电池格)用电池的放电电流乘以放电时间来表示电池可以蓄存多少能量,是很形象的一个衡量方法。电池的安时值越大,说明电池可蓄存的能量越多。但是并不表示电池就可以使用这么大电流放电。
1使用温度的影响:
(1)容量与温度的关系:随着环境温度的升高,电池的容量在一定范围内会增加。温度过低会造成负极硫酸盐化,温度过高会加速电池板栅的腐蚀和电池水分的损失。
(2)浮充电压与温度的关系:不同温度下的浮充电压计算公式为VT=(2.2~2.27)-(T-25)×0.03。浮充电压过高,浮充电流随之增大,加快板栅的腐蚀速度,降低电池使用寿命;浮充电压过低,电池不能维持充电状态,引起硫酸盐化,容量减少,降低电池使用寿命。
(3)均充电压与温度的关系:不同温度下的均充电压计算公式为VT=(2.30~2.35)-(T-25)×0.05。均充电压需要随环境温度进行调整。具体的均充电压以生产厂家为准。
(4)寿命与温度的关系:T25=T设计×2(T实际-25)/10。温度升高会损坏电池,降低电池的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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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阀控蓄电池的充放电制度
(1)恒流限压充电
采用I10电流进行恒流充电,当蓄电池组端电压上升到(2.30~2.35V)×N限压值时,自动或手动转为恒压充电。
(2)恒压充电
在(2.30~2.35V)×N的恒压充电下,I10~2I10充电电流逐渐减小,当充电电流减小至0.1I10电流时,充电装置的倒计时开始起动,当整定的倒计时结束时,充电装置将自动或手动地转为正常的浮充电运行浮充,电压值宜控制为(2.23~2.28V)×N。
(3)补充充电
为了弥补运行中因浮充电流调整不当造成了欠充,补偿不了阀控蓄电池自放电和爬电漏电所造成蓄电池容量的亏损。根据需要设定时间(一般为3个月)充电装置将自动地或手动进行一次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过程。使蓄电池组随时具有满容量,确保运行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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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阀控蓄电池的核对性放电
长期使用限压限流的浮充电运行方式或只限压不限流的运行方式,无法判断阀控蓄电池的现有容量,内部是否失水或干裂,只有通过核对性放电,才能找出蓄电池存在的问题。
(1)一组阀控蓄电池
当系统只有一组电池时,不能退出运行,也不能作全核对性放电,只能放出额定容量的50%,在放电过程,蓄电池组端电压不得低于2V×N。放电后应立即用I10~2I10电流进行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反复放充2~3次,蓄电池组容量可得到恢复。蓄电池存在的缺陷能找出和处理。若有备用阀控蓄电池组作临时代用,该组阀控蓄电池可作全核对性放电。
(2)两组阀控蓄电池
当系统具有两组阀控蓄电池时,可先对其中一组阀控蓄电池组进行全核对性放电。用I10电流恒流放电,当蓄电池组端电压下降到1.8V×N时,停止放电。隔1~2h后,再用I10~2I10电流进行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反复放充2~3次,蓄电池存在的问题也能查出,容量也能得到恢复。若经过3次全核对性放充电,蓄电池组容量均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以上,可认为此组阀控蓄电池使用年限已到应安排更换。
(3)阀控蓄电池核对性放电周期
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阀控蓄电池组,应进行全核对性放电试验。以后每隔2~3年进行一次核对性试验。运行了6年以后的阀控蓄电池,应每年作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